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77084辆,占汽车保有量的4.8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5倍,保有量占比仅低于上海、北京、天津,位居全国第四。这是记者近日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的。
自2019年《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颁布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重视下,海南省汽车清洁能源化进程明显提速,2019年和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总量分别为12853辆和31167辆,尤其是2020年,尽管受到疫情影响,在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政策的加持下,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超额完成年度推广1万辆目标。
2021年全省计划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5万辆以上,纯电动汽车与充电桩总体比例保持在2.5:1以下。
截至5月底,今年全省已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1319辆,完成年度推广任务进度的45.2%。其中个人用户9611辆,占推广总量的84.9%,同比提高17.5个百分点,个人用户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明显提升。仅5月份就新增上牌3713辆,同比增长254.6%,环比增长30.14%。
今年4月,经省政府同意,海南省出台了《海南省2021年度稳定汽车消费措施》,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
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按省政府工作部署,也于近日联合印发相关通知,对综合奖励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公布,按照新能源汽车价格给予每辆车6000元至1万元的购车奖励,符合奖励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海南充电桩”手机App提交奖励申报相关资料。
对此,省工信厅号召全省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要切实做好2021年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并帮助购车消费者熟悉申报操作流程,并提醒消费者在申报期内抓紧申报奖励资金。同时,也提醒广大购车消费者关注“海南充电桩”App和“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资金办理进展及相关问题回应。
下一步,对申报时间在2021年7月31日(含)前和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1月15日(含)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省工信厅将会同省财政厅于今年10月底前和明年3月底前,分两批将奖励资金拨付至机动车所有人银行账户。
同时,海南省今年还将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做好2021年“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的筹备保障,推进“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项目建设,着力破解充电桩建设运营难题,进一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努力营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