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加班為何維權者寡?員工:擔心失去已有待遇

周倩

2020年01月04日16:16  來源:工人日報
 

  “一直沒有招新人,一個員工要干兩倍甚至三倍的活兒”

  超時加班為何吐槽者眾維權者寡?

  員工:擔心索要加班費會失去已有的待遇 企業:更傾向於採取調休、補休和項目提成的方式給予員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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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超過法律規定上限的超時加班,引發了大量員工吐槽,但是維護自身權益者卻不多。法律工作者提示,員工維權要注意保存証據,並且要注意公司是否有加班審批制度,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019年北京的初雪下在深夜,像我一樣與雪花共舞的能有幾人?”單身女孩小白把這條信息發到朋友圈時恰好是午夜12點。小白在國貿附近的一家金融外企工作,她告訴《工人日報》記者,常年加班的“后遺症”就是以前喝口咖啡就睡不著,現在即使星巴克超大杯雙重特濃咖啡,她都當水喝了。

  企業為節約成本導致員工加班

  超時加班不僅令員工身心俱疲,也對家庭產生了負面影響。某互聯網公司程序員高先生對記者說起加班給自己生活帶來的不便:“經常加班到11點以后才回家,周末也不能陪孩子。”同事稱呼為老高,30歲頭都禿了。

  事實上,超時加班已經延展到多個行業。有網友就曾在網上吐槽:“加班不是互聯網企業的專利”。但是,對於員工的吐槽和不滿,一些企業卻選擇性回避。

  對此,不少員工向記者反應,雖然公司沒有超時加班制度,但是卻形成了超時加班的企業文化,領導會在非工作時間布置工作任務要求完成,員工也不敢在8小時之后離開工作崗位,以避免失去工作。

  家住西二旗,在某科技公司研發中心工作的劉先生就向記者吐槽,“即使下班了,上司突然給你發來了消息你敢不回嗎?突然派來的緊急任務,你敢不接嗎?”劉先生發現,公司這樣做是為了節約人力成本。“一直沒有招新人,一個員工要干兩倍甚至三倍的活兒。”劉先生是被迫加班,但他身邊不乏有同事自願加班,為了一個好的績效,這讓劉先生倍感壓力。而且他發現,雖然同事們經常在網上和私下聊天時吐槽加班,但沒有人向公司索要加班費。

  根據智聯招聘發布的《2019年白領生活狀況調研報告》,僅有18.05%的白領不需要加班,18.2%的白領平均每周加班時間為5~10小時,12.05%的白領平均每周加班時間為10~20小時。同時,在這些加班人群中,近七成的人表示加班沒有補償。

  “高工資”不等於可以任意加班

  為什麼大家不去索要補償?從事人力資源工作的楊女士告訴記者:“這樣的企業,一般工資待遇都比較高,員工擔心索要加班費會失去已有的待遇。”楊女士坦言,企業並非不知道員工對於加班的不滿,但一般更傾向於採取調休、補休和項目提成的方式給予員工補償,在一些企業看來,高工資就是變相的“加班費”,大家心照不宣。

  但是,再多的加班費,也買不回員工的身體健康和家庭和睦。有專家表示:很多過勞死的年輕人和中年人,都有連續工作或者經常加班的共同點。並且,以所謂高工資來讓超時加班合理化,不是法律支持的。

  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周生輝告訴記者:“根據《勞動法》,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周生輝表示,一旦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勞動者可以選擇向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於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証責任。勞動者在日常工作過程中,要注意留存考勤記錄、排班表等能夠証明加班事實存在的証據。

  要學會如何運用法律武器

  在北京市某知名律所任職的張律師表示,員工應當注意公司是否有加班審批制度。如果單位有這項制度,勞動者在加班前一定要按照單位的規定獲得加班批准,否則即使有延長工作時間的行為,也有可能被認定為自願加班,無法獲得加班費。

  在舉証責任的分配方面,根據司法解釋,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証責任。但勞動者有証據証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証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后果。

  針對調休、補休等公司規定,周生輝進一步解釋:“勞動者在日常工作中需要熟知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了解用人單位有關加班的管理制度,例如是否需經加班審批、如何調休補休等。在不違背法律規范的前提下,勞動者應切實遵守用人單位的用工管理。”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周其洪老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企業為了趕項目工期而進行的臨時加班,可以通過調休、補休、獎金等方式給予員工一定補償,但最好不要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加班。有些企業不注重對《勞動法》的學習,也會導致很多矛盾的發生。

  “比如,程序員的工資很高,企業可以對其工資結構細化,如果常加班,還可列出加班費,減少因加班所產生的矛盾。有些企業把加班作為常態,不僅工作效率不高、對企業發展也不利。”周其洪說。對此,在互聯網公司工作的馬先生深有體會。“工作並沒有那麼忙,到下班時間,我剛站起身,看看前后左右工位的老員工都不走,公司就是這樣的文化。結果上班時間效率低,下班后大家比著加班,最后第二天早上睡眼惺忪。”

  加班文化的存在,讓企業員工流動性更大,一些企業面對臨時性項目,反而出現階段性用工荒。周其洪表示,企業要想留住人,首先要尊重和愛護員工,企業要多學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盡量規范用工關系,勞動者也要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責編:劉陽陽、蔣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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