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各級中小學開學時間出爐!高校開學時間另行通知

2020年04月01日11:22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人民網海口4月1日電(王碩、樊歡迪、符武平)4月1日,海南省教育廳發布《關於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學校開學准備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高三、初三年級按2020年4月7日開學做准備﹔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級和中職學校按2020年4月13日開學做准備﹔小學各年級按照2020年4月20日開學做准備﹔幼兒園開學時間不得早於2020年4月20日,具體開學時間由屬地市縣黨委、政府根據本地區疫情防控形勢和幼兒園防控條件自行決定。

其中,高校和國際學校、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各類教育培訓機構的開學時間及留學生、外籍教師的返校時間,視疫情發展形勢綜合研判,由海南省省委、省政府同意后提前一周向社會公布。正式開學前,大中小學校線上教育教學工作按有關要求繼續開展。

根據通知精神,開學前各級學校准備工作遵循以下原則:

(一)安全第一。堅持把全省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學校准備工作驗收不通過不開學、物資准備不足不開學、應急措施落實不到位不開學,全力以赴實現“兩個確保”的目標,即確保校園“一方淨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明確責任。中小學校(含幼兒園)的開學工作堅持屬地主責,由屬地市縣政府統一部署、統一指導、統一檢查、統一驗收,加強聯防聯控、群防群控﹔中職學校開學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省屬中職學校開學工作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和省農業農村廳等部門按主管關系負責﹔市縣中職學校開學工作堅持屬地主責,由屬地市縣政府負責。各學校要在上級主管部門、屬地政府的領導下,切實履行好開學准備工作的各項具體職責。

(三)精准有序。各市縣和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預定開學時間倒排工作任務和時間表,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出台的有關相關文件要求和會議部署,分級分類做好各項開學疫情防控准備工作,確保學校平穩、有序、安全開學。

通知對各級學校開學有關工作做了如下要求:

(一)提高認識,壓實責任,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各市縣政府、省直有關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統籌意識,把開學工作作為當前重點工作抓細抓實抓好。市縣政府要統籌區域內教育、衛生健康、發展改革、財政、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管、應急、交通運輸、公安等相關部門和鄉鎮、街道、社區等,成立開學工作領導小組,形成合力,共同推動各級各類學校開學工作順利實施。

(二)制定“兩案十制”,細化工作方案。各市縣政府、省直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詳實、操作性強的“兩案十制”(即《開學工作方案》《安全應急預案》和人員動態摸排管理及信息報告制度、晨午晚測溫登記管理制度、校園環境衛生及消殺檢查管理制度、校園封閉管理及隔離制度、分散就餐制度、住宿及走讀管理制度、防疫技能和健康管理培訓制度、防疫物資保障管理制度、教育教學組織實施和管理制度、聯防聯控和應急處置制度),按程序報批報備。

(三)落細落實各項校園防控措施,切實強化校園管理。各市縣、各學校要抓緊全面排查師生員工(含家庭成員)開學前14天健康狀況和旅居情況,逐人進行風險評估並動態監測。在各市縣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的指導下,抓細抓實校園封閉管理、校園環境整治消殺、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寄宿和走讀學生管理、食堂分散用餐、隔離室設置、防疫物資保障和管理、開學演練等各項措施。同時,要切實做好校舍、食品、飲水、校車、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園周邊綜合治理,防范其他安全事故發生。衛生健康、疾病預防控制部門要加強對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專業指導和人員支持。

(四)加強宣傳檢查,確保安全有序開學。各市縣、各學校要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向家長、學生和社會各界通報開學准備情況,回應社會關切,消除心理疑慮,科學引導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加大針對性督查督辦力度,通過實地督查、明察暗訪等形式,強化跟蹤問效,確保各項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實落地落細。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對各市縣、各學校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導檢查,確保學校安全有序開學。

(責編:潘惠文、蔣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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