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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收繳的改制射釘槍及射釘彈殼 海南省公安廳 供圖 |
近日,昌江黎族自治縣森林公安局在開展“昆侖2020”專項行動中偵破一起非法持有槍支在保梅嶺自然保護區狩獵的案件,王某清等三人因涉嫌非法狩獵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4月21日,昌江森林公安局保梅林區派出所民警巡邏途中聽到保梅嶺東北面遠處傳來槍響,經過現場勘察和調查取証,民警鎖定王某清、王某榮有重大嫌疑,並於5月11日將王某清、王某榮抓獲。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王某清、王某榮對其4月21日持改制射釘槍非法進入保梅嶺自然保護區狩獵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交代了持槍狩獵的還有王某成。王某成伙同王某清共射殺8隻鬆鼠及16隻鳥類,被射殺的動物已由王某榮宰殺及一起食用。
犯罪嫌疑人王某清、王某榮、王某成到案后,民警開展現場辨認工作,並找出了王某清等人匿藏在山上的兩把射釘槍及99粒射釘彈。經鑒定,用於狩獵的兩把射釘槍具有致傷力,認定為槍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八條之規定,王某清、王某成、王某榮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清、王某成、王某榮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安機關提醒,當前海南全省正在開展“昆侖2020”專項行動和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三年大行動,對亂捕濫獵和非法買賣野生動物以及其他破壞野生動物資源行為,將以“零容忍”態度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同時,呼吁廣大群眾要堅決拒食野味,革除陋習,切斷病毒傳播的源頭及途徑。如有發現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線索,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吳海青、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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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帶領犯罪嫌疑人辨認現場 海南省公安廳 供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