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樂東法院立案庭成功調解涉及21名農民工工資的系列案件,幫助農民工討回拖欠半年之久的45萬余元勞務費。
原告劉某、蔡某等21名農民工與被告李某系老鄉,於2019年12月到被告公司所承包的基地從事水稻育種種植工作。工作結束后,被告拖欠21名原告近半年的工資,造成21名原告一直滯留海南。5月21日,21名原告到樂東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問題,並與被告達成協議,但此后,被告未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
6月1日,21名農民工將被告李某訴至樂東法院。樂東法院受理該系列案之后,立案庭法官在仔細審核案件材料並征得各方當事人同意后,決定立即進行調解。在法官的協調下,各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和解,被告同意當庭拿出63000元,其中的21000元作為農民工滯留期間生活費補償,剩余42000元作為拖欠工資的一部分償還。對於剩余所拖欠工資,21名原告考慮到被告實際困難,也同意其分期履行。
據悉,近年來,樂東法院高度重視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保護,對涉農民工討薪案件實行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為農民工討薪開辟綠色通道,同時加強涉農維權非訴機制建設,充分運用訴前調解、速裁、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糾紛,努力用最短的時間幫助農民工實現合法權益。(來源: 掌上樂東 記者 張宏波 通訊員 孫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