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两个办法”

放宽境外专业人才在海南自贸港  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执业的限制

李磊

2020年09月19日08:36  来源:海南日报
 
原标题:放宽境外专业人才在海南自贸港 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执业的限制

  记者从9月18日下午在海口举行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统称“两个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委深改委暨自贸港工委会议近日通过“两个办法”,放宽境外专业人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执业的限制。

  《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符合国家或我省职业资格考试规定条件(国籍条件除外)的境外人员,可自愿参加相应职业及级别的职业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的项目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由省委人才工作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布;境外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与境内考生实行统一考试标准、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制发证书;境外人员通过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有效(国家已对境外人员开放职业资格考试的,颁发全国统一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据悉,今年开放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有30多项。

  《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境外职业资格是指境外机构或组织颁发的所涉职业(工种)关系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法律服务等除外),由省委人才工作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制定认可的境外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境外人员以目录清单内的境外职业资格名义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前,须符合条件并通过技能认定,取得《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技能认定合格证》;取得该证的境外人员,在规定的专业服务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与省内同类专业人员具有同等权利。据悉,今年认可的境外职业资格涉及2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共200多项。

  省委人才发展局负责人表示,“两个办法”的出台是我省对标国际领先水平和最高开放形态,实现境外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就业创业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政策举措。将有力推动海南建立起国际领先的人才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公平、包容、自由、便捷的国际人才制度环境,确保各类国际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深入打造人才对外开放高地,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责编:潘惠文、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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