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海口市龙华区委巡察机构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抓牢抓实,在执行上级各项巡视巡察规章制度的同时,参考先进经验结合龙华实际,制定三方面18项制度规范,不断健全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为实现巡察“两个全覆盖”目标打牢根基。
宏观统筹 规范巡察工作
据悉,龙华区委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将巡察作为一项“书记工程”抓紧抓实。区委主要负责人30余次主持区委常委会及书记专题会,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巡视巡察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区委巡察工作各项事宜,带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着眼宏观、统筹谋划,为全区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
龙华区着力完善整体规划,对标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全区巡察工作规划,为区委巡察工作画好图纸、搭好框架。每年年初在规划框架内根据新任务新要求及机构改革情况细化、调整巡察工作具体任务内容,制定年度巡察工作要点,确保巡察工作在内容充实、程序严密的制度保障下稳步推进。
龙华区认真细化巡察工作具体流程,研究制定《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巡察工作规程》等2项制度,梳理出巡察机构设置及职责、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和内容流程、工作保障及纪律责任等129条具体内容,详实、清晰地梳理出巡察工作脉络,为巡察机构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详尽完备的参考依据。此外,龙华区完善工作规则,制定《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务会议事规则》《区委巡察组组务会议事规则》等5项规章制度,明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察组、区委巡察办各自的职责纪律、工作程序方式、议事规则等内容,进一步细化规范,提升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贯通融合 规范各方协作
龙华区严格执行省委巡视办《关于建立健全纪巡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强化与纪检监察、组织、信访、财政、审计等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制定《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巡察督查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2项整改工作规则,让多方合作渠道更宽、衔接更紧,政治监督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一是巡前突出人员支持与信息沟通。每轮巡察前,巡察办商组织部门,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参加巡察;以公文形式商请各单位提供被巡察单位及党员领导干部近年来相关纪律处分情况、干部任免表、审计报告、信访举报、“12345”热线办件办理情况等材料,并组织上述单位进行情况通报,为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充足的材料准备。二是巡中突出配合支持。邀请派驻机构、干部监督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巡察进驻动员会,明确巡察工作任务及安排。巡察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提请纪检、组织、公安机关等各职能部门予以协助。三是巡后突出整改日常监督。统筹纪检、组织等部门参与巡察反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将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根据问题整改清单,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截至2020年10月,区委前九轮巡察共反馈问题1100个,完成整改1091个,整改完成率99.18%。
着眼细节 规范日常管理
为压实整改责任,龙华区制定了《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巡察约谈规定(试行)》和《区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制度》,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约见谈话的形式,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明确责任、传导压力。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内外有别的原则,以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两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按程序进行公开,使巡察工作更加阳光透明,使整改成效让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
龙华区对巡察档案进行严格管理,制定《区委巡察工作档案移交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巡察办、巡察组在巡察档案资料移交管理工作中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对巡察档案的保密性作出严格要求,进一步加强借阅管理,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巡察工作档案安全、完整、规范。
为保障巡察工作深入开展,龙华区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出台《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巡察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区委巡察组联络员岗位职责的规定》《关于区委巡察组内勤岗位职责的规定》,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制定《海口市龙华区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巡察机构优秀巡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等2项干部选拔、管理、评选制度,将全区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等89人纳入巡察人才库。截至2020年10月,评选优秀巡察干部42名,共有47名人才库成员和参与过巡察工作的优秀干部得到提拔重用,真正让巡察工作成为发现干部、培养干部的摇篮。(王飞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