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印发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办法和需求目录

2021年03月26日20:18  
 

为深入推进《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实施,加快推动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工作,建立健全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管理机制,年初,定安县委人才委印发了《定安县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定安县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2021版)》(以下简称《需求目录》)。

《认定办法》明确了急需紧缺人才的概念、认定范围、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和认定管理等内容,按照科学公正、服务发展、业绩突出、以德为先的原则,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发展局)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认定。《认定办法》规定了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周期为1年,期满后,可按照简化程序重新认定,强调了其认定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凡是符合《需求目录》范围的人才,均可申报认定。《需求目录》则涵盖了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这三大主导产业和农业、医疗、教育领域等重点发展的产业,岗位主要按照管理岗和技术技能岗来分类,明确了学历、专业、经历和年龄要求,其中技术技能岗位要求须具有能体现其专业技术和技能水平等级的职称或职业资格,年龄一般要求为50周岁及以下,部分要求高级职称岗位年龄要求放宽至55周岁及以下;管理岗位不对技术技能资格作要求,年龄一般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目录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动态发布。

出台《认定办法》和《需求目录》不仅是为了完善该县人才工作制度体系,明确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工作分工和流程,为该县引进使用的急需紧缺人才提供身份佐证,确保其及时享受人才保障政策待遇;更是聚焦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需求,引导人才资源向重点产业流动集聚,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的有效衔接,对于补齐人才队伍短板,建设一支层次分明、结构完整的人才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为各类人才来定安就业工作提供信息引导,增强聚才效应,一定程度缓解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招人难”“就业难”并存问题。

经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可按规定享受紧缺急需人才落户、不落户购房、购车等政策,申请认定指南可登录定安县人民政府网,进入人才工作专栏“人才认定”信息板块查看。(定安县委组织部 李秋丹) 

(责编:潘惠文、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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