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口6月3日电(毛雷、孟凡盛)6月3日,《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会上,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处长孙鹏介绍了如何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相关情况。
孙鹏表示,当前电动自行车火灾已经成为海南突出的火灾风险。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省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304起,烧毁、烧损电动自行车966辆,造成1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88万元。今年以来,全省电动自行车火灾48 起,典型如2月27日,海口市美兰区上贤村一群租楼一楼门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其中1辆自燃并连续烧毁8辆,烟气蔓延至楼上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
就做好电动自行车防火安全工作,根据本《条例》和相关消防法规标准,应当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把住停放关口。严禁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部位停放电动自行车,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有人员的电梯,因为这些部位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影响人员疏散,且电动自行车着火后产生的有毒烟气也会蔓延成灾。
二是把住充电关口。通过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分析,过载充电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因此,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最安全的方法是在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进行充电,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智能控制功能。《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社会单位以及城中村,要规划、建设、改造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换电设施。
三是把住宣传教育关口。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关键要靠群众安全意识提升,要注重对电动自行车使用人的宣传教育。比如快递、物流、外卖等企业,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把消防安全当成自觉行为。
四是把住责任关口。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消防部门将严厉查处。同时,还要靠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村委会、居委会发挥基层优势,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巡查发现、第一时间劝阻制止、第一时间报告处理,才能打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形成全社会防范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