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确立的省级园区认定程序,经县政府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政府同意,决定将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纳入省级产业园区。
据介绍,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以核电生产工业、核电建设安装、核电运营检修、核电技术应用、核电动力船舶保障核电科教服务等核电及其关联产业为主导,保持一定产业弹性,重点聚焦清洁能源、智慧储能、节能环保、新型材料、高端制造、资源循环利用、海洋生态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及核电信息技术核电科普旅游、环境监测、核电教研等现代服务业,形成综合性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并按照“科产城人融合发展”理念配套科研、教育、医疗、商务等服务业态,打造海南自贸港特色产业园区。
“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园区成立以后,对昌江税收、产业发展等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好处。”昌江工管委主任吴增荣说。
园区包含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太坡“零碳”制造及科创服务区、叉河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及核电现代海洋产业试验区,总规划陆域面积1665.89公顷。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东至北方村以及县道X01南至梧高村以北200米,西距滨海旅游公路100米,北至基本农田区太坡“零碳”制造及科创服务区东起海榆西线公路,南至公园北路,西至旅游大道,北至昌江大道以北约200米。叉河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东起又河镇区,南至粤海铁路,西至叉霸公路,北至海榆西线公路以北约1500米。核电现代海洋产业试验区用海范围包括海头——海尾港外围、昌江核电站工业用海保留区西北方区域。
“在资金扶持政策等方面都享受省级产业园区的政策。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清洁能源高新技术园区的招商工作,这几年先后到北京、上海、安徽等地积极开展招商工作,目前已经储备100多个清洁能源高新技术园区的相关的项目。”昌江工管委主任吴增荣说。
据了解,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归类为高新技术产业园,行业指导部门为省发改委。下一步,县政府将充分发挥主体责任,会同中核集团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导入、服务保障等工作,努力将园区打造成为我省清洁能源产业集聚发展的新高地。
“下一步,我们的目标就是在大力推进核电小堆、核电二期项目的基础上大力招商引资,加快聚焦清洁能源,包括智慧储能、海洋高新技术等现代产业,把更多项目引进来。”昌江工管委主任吴增荣说。
(来源: 昌江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