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外國人來瓊工作新規 進一步擴大外國人才引進

2020年01月10日12:25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新聞發布會現場 王碩攝

人民網海口1月10日電(王碩)2019年12月31日,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1月10日上午,海南省科學技術廳就《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發布召開新聞發布會,海南省科技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劉作凱介紹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劉作凱介紹,《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主要有4個特點。

擴大外國高端人才(A類)范圍,享受外國人才簽証(R字簽証)便利

《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規定,由我省《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標准》等有關規定所認定的高端人才,可辦理外國高端人才工作許可(A類)﹔允許我省重點產業園區或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企事業單位急需緊缺的外國專業人才(B類),由園區管理機構或企事單位推薦,確定為急需緊缺的B類外國人才和平均工資收入不低於本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收入4倍(國家標准為6倍)的外國人才列為我省A類外國人才,享受辦理外國人才簽証(R字簽証)。

放寬外國專業人才(B類)學歷和工作經歷等限制

《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規定,在我國高等院校或境外知名高等院校畢業,獲得學士(含)以上學位,在瓊工作或創新創業的外籍應屆畢業生和平均工資不低於本地區上年度社會平均收入3倍(國家標准為4倍)的外國人才列為我省B類外國專業人才。縮短外國語言教學人員(需取得大學學士及以上學位)的語言教育工作經歷至1年。

降低其他外國人員(C類)准入門檻

《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根據我省自貿區(港)建設需要,放寬其他外國人員(C類)學歷限制,滿足勞動力市場對各類技能實用型人員的需求。定期由科技(外專)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發布“外國人來海南就業崗位目錄”,聘用單位根據目錄聘雇所需人員。

提升來海南工作外國人可享受的待遇和服務保障

《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有效縮短審批時限,從國家規定20個工作日縮短至7個工作日﹔可發放與工作合同期限一致的工作許可証﹔外國高端人才(A類)採用承諾制,申請材料可實行容缺受理﹔外國高端人才的重要團隊成員,可給予A類工作許可,享受外國人才簽証(R字簽証)便利。

據了解,《辦法》明確了外國人才的分類標准、外國人可享受的便利待遇以及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申報和審批程序,《辦法》同時對在本省工作的外國人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辦法》將於印發日期30天后正式實施。

劉作凱表示,出台《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是加大力度引進外國人來海南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此舉將加快推動海南省人才結構國際化,為海南制定自由貿易港外國人工作管理制度提供參考依據。

(責編:蔣成柳、陳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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