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開出2020年首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罰單

梁振瑋

2020年01月20日10:34  來源:萬福萬寧網
 
原標題:萬寧開出2020年首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罰單

  春節將至,雖然全市都在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了禁燃、禁售煙花爆竹的宣傳,但仍有一些人抱有僥幸心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萬寧公安持續加大對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巡查打擊力度,並於近日查處了一起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

  1月16日9時許,萬寧市公安局長安派出所民警巡邏時發現,在長豐鎮長豐墟某台球廳門口有人燃放爆竹,民警立即上前制止,並依法將違規燃放爆竹的一女子傳喚到派出所。

  經查,該女子叫蔡某某,現年32歲,萬寧市長豐鎮馬坡村委會白毛村人。1月16日9時許,蔡某某經營的台球廳開業,在台球廳門前違反規定燃放爆竹。根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蔡某某因違規燃放爆竹被罰款伍佰元人民幣。

  此前,《萬寧市煙花爆竹燃放管控規定(修正)》於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明確了禁放煙花爆竹區域,長豐鎮屬於禁放區域之一。《萬寧市煙花爆竹燃放管控規定》實施前后正在全市范圍廣泛宣傳。

  萬寧市公安局提醒:違反《萬寧市煙花爆竹燃放管控規定(修正)》,燃放或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公安或應急管理等部門將視情處以罰款、沒收非法經營物品及違法所得、吊銷經營許可証等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下來,萬寧公安將再強舉措、再加力度,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嚴打非法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堅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同時再次提醒廣大群眾:臨近春節,請自覺遵守禁燃、禁售煙花爆竹規定,不要抱有任何僥幸心理,切莫以身試法。環境的保護需要你我共同參與,讓我們行動起來,做禁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監督者,共同營造美麗新萬寧。

(責編:陳海燕、蔣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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