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東黎族自治縣委常委、縣公安局局長林飛接受審查和調查

2020年05月09日17:16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人民網海口5月9日電(枉源) 5月9日,記者從海南省紀委監委獲悉,樂東黎族自治縣委常委、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林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海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林飛簡歷

林飛,男,漢族,1971年10月出生,海南萬寧人,199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1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

1990.01--1991.07,武警海南邊防總隊新洲大隊二中隊戰士﹔

1991.07--1993.08,武警海南邊防總隊海上支隊文書、班長﹔

1993.08--1995.09,武警昆明邊防指揮學校指揮專業學員﹔

1995.09--1996.05,武警八所邊檢站政治處干事﹔

1996.05--1997.08,武警八所邊檢站副中隊長、代中隊長﹔

1997.08--1999.12,武警海南邊防總隊后勤部助理員﹔

1999.12--2009.04,海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處科員、暴力案件偵查科副科長、有組織犯罪偵查隊副隊長(正科級)﹔

2009.04--2016.11,海南省公安廳刑警總隊有組織犯罪偵查支隊副支隊長(副處級)、調研員(正處級)﹔

2016.11至今,海南省樂東縣委常委、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正處級)。

(責編:劉陽陽、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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