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七項措施 指導企業有效推進復工復產

2020年02月19日21:21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人民網海口2月19日電(王碩)2月19日,海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海南省應急管理廳聯合下發《關於印發服務企業復工復產七條措施的通知》,強化防控責任、嚴格防控措施,提出七項具體措施,確保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各項工作扎實有效推進。

七項措施包括:

一、主動對接服務,靠前落實措施。提前了解本轄區企業生產條件、缺工數量、防控物資、防控措施,實時掌握復產復工企業名單。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及時幫助企業解決用工、原材料短缺等問題。

二、推送疫情信息,加強復工前科普。通過微信APP等方式向企業提供權威的疫情相關信息,網上為企業復工進行生產前防疫培訓服務,採取錄制培訓視頻、制作培訓課件等為企業自行培訓提供方便,因時制宜,突出重點。

三、整合專家資源,提供技術支持。邀請行業專家向復工復產企業提供線上咨詢、線上答疑服務。對於企業復工前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提供遠程指導,堅決不“帶病”開工,確保疫情期間生產安全。同時推送線上安全教育課程,提供給企業進行培訓使用,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企業員工可以隨時通過手機等媒介接受復工安全教育。

四、線上審批辦理,適度延長期限。全程實施安全生產許可線上辦理,保証行政審批服務高效﹔對於到期需延期換証的企業,可以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原証件的有效期﹔因疫情不能復產復工的企業和重大安全隱患整改項目,根據企業申報和疫情情況,順延基建工期和整改時限,嚴防一停了之等“一刀切”行為。

五、靈活精准施策,確保管控風險。

(一)對於主要負責人由於疫情隔離未能到崗的復工企業,企業應報告屬地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二)對於安全負責人由於疫情隔離未能到崗的復工企業,企業可臨時指定安全責任人,當地應急管理部門給予業務指導。

(三)對於關鍵崗位操作員由於疫情隔離未能到崗的復工企業,企業有其他熟悉崗位操作的,可以臨時調整,也可根據實際,開工部分生產線。

(四)對於新招人員缺少培訓的,可安排熟練員工帶班培訓,屬地行業主管部門聯系專家現場指導。

(五)企業安全設施由於疫情延誤檢驗,企業可自主組織專家檢查論証,或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開工復產。

六、協調防疫保險,解決后顧之憂。企業復工復產面臨疫情防控成本加大的風險,各市縣應急管理局積極協調組織企業參加“海南省復工復產企業疫情防控綜合保險”或其他保險,爭取擴大保障范圍、線上投保、延長保險期限、適當延緩保費等措施,幫助企業共渡難關。

七、加強值班值守,做好應急准備。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重要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各級消防救援隊伍和安全生產專業救援隊伍加強搶險救援預案、救援力量和應急救援物資等准備工作。 

(責編:盧少雄、蔣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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