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遷入海南省的高新技術企業最高可獎500萬元,這一新政是海南省近日出台的《海南省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若干政策(試行)》(以下簡稱《政策》)中所載明的。《政策》旨在推動高新技術企業引進和培育,助力高新技術產業高質量發展。
《政策》提出,在自貿港建設背景下,高新技術企業科研和生產所需進口的原輔料、設備,被列入“正面清單”或未被列入“負面清單”的,均享受“零關稅”政策﹔高新技術企業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新技術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凡整體遷入海南省的高新技術企業,按企業完成遷入注冊后12個月的固定資產投資、研發投入等給予獎勵,額度為企業完成固定資產投資的5%或研發投入的1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
在加大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入方面,《政策》提出對高新技術企業研發經費增量給予獎勵,每年額度為企業年度研發經費增量的30%,規模以上企業不高於200萬元人民幣,其他企業不高於100萬元人民幣。
《政策》還提出,將高新技術產業用地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保障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用地需求﹔鼓勵市縣盤活閑置土地和城鎮低效用地,創新用地供給,支持市縣向園區平台供應標准廠房、科技孵化器等用地。高新技術企業經營發生嚴重虧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按規定申請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
為給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信貸和融資擔保等金融服務,《政策》鼓勵海南省相關單位依托銀行金融機構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創新開發科技貸款保險資金池、融資擔保、科技保險、貸款貼息等符合高新技術企業需求的科技金融產品。
值得一提的是,《政策》明確,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不受限制,省科技廳還將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建設省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院士創新平台、成果轉化中心、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等科技創新平台,加大技術創新和技術服務力度。
《政策》鼓勵各市縣、洋浦經濟開發區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不低於20萬元人民幣認定獎勵,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積極申報海南省重點產業扶持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