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推出新政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高新技術企業滬深上市獎勵1500萬元

記者計思佳 實習生韓曉露

2020年11月20日09:01  來源:海南日報
 

記者11月19日從海口市政府辦公室獲悉,海口已正式印發《海口市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試行)》),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支持集成電路、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服務外包、大健康等重點產業發展,有效期3年。根據《若干措施(試行)》,在海口市注冊的高新技術企業在滬深証券交易所(含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給予1500萬元獎勵。

積極培育高新技術企業

對海口市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對再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

符合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條件或者自主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未通過認定的企業,經企業申請納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

新入庫企業一次性給予

5萬元發展獎勵

培育期3年

加大高新技術企業招商獎勵力度

省外整體遷入海口市的高新技術企業符合自貿港產業發展方向且具有一定規模和成長性

經省科技廳確認並承諾10年內不遷出海口市

給予50萬元獎勵

自整體遷入次年起

比照其繳納企業所得稅市級留成部分

按前兩年各30%的比例給予獎勵

專項用於企業技術創新與研發

鼓勵中介機構引進高新技術企業

每成功引進一家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

獎勵5萬元

支持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

支持集成電路產業發展

對新設立的實繳注冊資本2000萬元以上的集成電路設計、封測企業

按不高於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的5%給予補助

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

新落戶的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區塊鏈、5G等新一代核心技術領域企業

年市級財政貢獻達200萬元(含)以上、且連續兩年增幅均超過30%的企業

按上述兩年新增市級地方財力貢獻的3%給予成長獎勵,獎勵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責編:劉楊、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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