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海口1月12日電(記者 毛雷) 1月11日20時海南省減災辦啟動寒冷預警響應后,許多市民朋友詢問這個預警啟動的條件是什麼,為何不分級?為此,省應急管理廳減災專家就剛剛修訂印發的《海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裡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據介紹,寒冷預警響應是自然災害預警響應的一種類型,按照《海南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洪澇、干旱等水旱災害,台風、風雹、低溫冷凍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等海洋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預警顧名思義,就是災害可能會發生時的預警,需要大家提前採取應對措施。
根據《預案》,省氣象局、省水務廳、省自規廳、省地震局、省林業局、省農業農村廳等部門及時向省減災辦(省應急管理廳)通報自然災害預測預警預報信息。省減災辦根據這些信息,結合可能受影響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狀況等情況,組織開展分析研判,對可能出現的災情進行預評估。當災害災情可能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基本生活、需要提前採取應對措施時,就可以發出災害預警響應了。
採取的准備措施中,除了預警,還有提前調撥或預置救災物資,派出工作組實地了解災害風險,視情啟動與交通運輸、鐵路及駐瓊部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急聯動機制等。
災害預警響應時,災害還沒有發生,一旦災害發生,根據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啟動不同等級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如有以下情況之一:“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7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1000間或350戶以上,5000間或1500戶以下”“干旱災害造成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數佔全省農業人口10%以上,15%以下﹔或40萬人以上,65萬人以下”“全省已有3個以上市縣啟動Ⅳ級以上響應”,就可以啟動海南省自然災害救助Ⅳ級應急響應。
《預案》還詳細規定了各級應急響應的啟動程序、響應措施、響應等級調整、響應終止等內容。專家介紹,預警響應如果不發展為應急響應,在災害風險降低后,可以終止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