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園區項目建設,日前,海口江東新區對政府統籌投資項目涉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和除省屬國營林場以外林木採伐許可等3個事項的公示流程進行“批集中公示”改革,審批時限再縮減,部分項目審批公示時間縮減一半。
改革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示由原受理公示和擬批准公示的10個工作日,縮減至“預批復公示”5個工作日﹔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由各項目分別公示5個工作日優化為集中公示5個工作日﹔樹木遷移事項由施工階段申請變為前期階段即可審批。
同時,經批准遷移的樹木,由原無序遷移處置變為有序合理安置,結合區域綠地規劃范圍、道路兩側樹種、水系工程綠植及園林樹木培育等多方因素,由江東新區管理局下屬江東新區開發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移植樹木實際情況,合理布局移種,二次利用,極大節約政府綠化成本。
目前,該項改革措施已在海濤大道(海濤大道至東側規劃路段)、東營西路綜合纜線型綜合管溝和桂秀路(白駒大道至規劃海濤大道段)等項目實施,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