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社保申報核定、征集和繳費等環節時間有了最新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靈活就業人員、本年度補繳業務,應分別於每月15日前、25日前、22日前,通過省人社廳網上平台或社保醫保經辦機構經辦櫃台等渠道完成相關手續。這是海南日報記者今天從省社保中心獲悉的。
在參保人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方式上,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本年度補繳業務,均可通過人社廳網上平台或社保醫保經辦機構經辦櫃台渠道完成當月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手續﹔靈活就業人員除了可通過省人社廳網上平台、社保醫保經辦機構經辦櫃台,還可通過社保醫保經辦機構自助機渠道完成繳費申報手續。
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正常繳費核定數據,應於每月17日前發送完畢﹔靈活就業人員的核定數據,本年度補繳業務,歷年補繳業務,均應於每月25日前發送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