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普通高中今年計劃招生6.8萬余人

新增5所學校招生,較去年增加招生計劃3551個 

記者陳蔚林 實習生李康龍

2021年06月17日08:42  來源:海南日報
 
原標題:海南普通高中今年計劃招生6.8萬余人

6月16日,海南日報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為68844人,較去年增加招生計劃3551個。

2021年海南省新增5所高中學校招生,其中公辦3所,分別是上海世外附屬海口學校、瓊海中學、文昌學校﹔民辦2所,分別是定安縣山高高級實驗中學、海南微城未來教育學校。

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各校要規范做好新生錄取和學籍認定工作,普通高中學校在當年秋季高一開學10個工作日后不再錄取新生。學生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冊的,開學前可向學校申請延期注冊一次,延期注冊時間不得超過一周。對開學后兩周仍未到校注冊且未辦理延期注冊手續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由學校在省中考管理系統上作“挂起”操作(民辦學校自費生作“退檔”操作)。“挂起”的學生,其余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接收入讀。

省教育廳強調,各地各校在招生工作中要嚴格落實“十個嚴禁”:1.嚴禁以任何形式在學生初中學業結束前提前招錄學生﹔2.嚴禁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降低分數線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3.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4.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等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5.嚴禁招收未參加2021年海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6.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挂學籍﹔7.嚴禁普通高中學校的中外合作課程班以及其他國際課程班學生轉到本校普通班﹔8.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9.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挂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10.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此外,各市縣(單位)普通高中招生部門和學籍主管部門應密切協作,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學籍注冊和審核工作。學籍建立完畢后,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在10月底前組織開展一次新生學籍“人籍一致”核查,嚴格按照中招錄取結果復核普通高一新生學籍,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挂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對違規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辦理海南省普通高中學籍。

根據工作安排,省教育廳將建立普通高中招生和學籍管理情況定期督查制度和通報制度,對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視情況核減學校第二年招生計劃或取消學校招生資格,並依據有關文件和《海南省普通高級中學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或條款進行責任追究處理。

(責編:蔣成柳、陳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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