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1年02月02日20:00  
 

2021年2月1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推动全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学习会由区委书记邓立松主持,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邢为坚在会上领学《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就如何学习贯彻《条例》精神,邓立松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在海南加快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背景下,《条例》的出台,是有效治理不文明行为的重要法治手段和创建海南文明岛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抓好贯彻落实,有效推动全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不断取得新的发展,开创新的局面。

二是要系统学习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采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及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为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浓厚氛围。

三是要强化工作落实,推动龙华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政府服务窗口单位、医疗机构、公共服务企业等要发挥文明服务示范作用,提供便捷高效文明礼貌的服务;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对各种不文明行为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要把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进行计划部署,加快推动全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抓培育新风尚,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吃公期、不举办公期,培育健康文明新风尚,为《条例》的实施奠定良好基础,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龙华担当。

区三套班子成员,“法检”两长,其他处级干部,各镇(街)主要负责人,区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龙华分局、区园林局、区环卫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来源:海口市龙华区委宣传部)

(责编:卢少雄、潘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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