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多渠道增加公辦學前教育資源,7月20日,海南省教育廳等六部門印發通知,鼓勵有條件的機關、高校、國有企事業單位、街道利用自有場地或租用場地舉辦公辦幼兒園附屬辦園點﹔要求各市縣(區)政府加強對辦園點的業務和安全指導,規范辦園行為,制定具體扶持政策。
省教育廳基教處負責人介紹,2019年,海南省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提出2020年全省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要達到80%,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佔比原則上要達到50%。擴大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佔比是完成學前教育兩個比例的重要途徑,為如期實現“兩個比例”目標,省教育廳等六部門結合海南省公辦幼兒園學位供給實際,借鑒了北京、上海等地的做法,出台通知以進一步擴大海南省公辦幼兒園學位供給。
通知對公辦幼兒園附屬辦園點進行了界定,並設置了附屬辦園點的辦學基本條件,明確公辦幼兒園附屬辦園點是指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街道、社區、高校及各群團組織等舉辦的公辦幼兒園附設的小規模辦園點。此類辦園點招收3至6周歲幼兒,辦園規模在5個班及以下,入園幼兒在150名及以下,作為公辦幼兒園附設機構納入公辦幼兒園總園,實行人員、經費等一體化管理。
通知要求,各市縣政府要根據公辦幼兒園學位供給需求,分析區域內學前教育學位供給結構性矛盾,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舉辦公辦幼兒園附屬辦園點的具體實施方案並穩妥推進。要鼓勵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街道、社區、高校及各群團組織等利用自有資金,對自有場地(或租用場地)進行改造,積極引進優質公辦幼兒園舉辦附屬辦園點,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優先滿足本單位(街道、社區)適齡幼兒入園需求,空缺學位輻射周邊適齡幼兒。
同時,各市縣政府要加強統籌協調,教育、衛生健康、公安、住建、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根據部門職責,加強對公辦幼兒園附屬辦園點的業務指導、消防及食品衛生等安全監管,幫助做好相關職業培訓服務工作,確保辦園點工作規范、運營安全。
各市縣教育、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要做好相關服務,針對新的辦園模式,創新管理機制,制定出台具體扶持政策,確保辦園點人員配備、經費有保障,有專人負責。
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公辦幼兒園附屬辦園點的日常保教指導,通過全員培訓、幼兒園結對、派駐指導、片區教研等多種途徑,不斷提高辦園點質量﹔應當組織當地衛生健康、公安、住建、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和機構、消防等有關專家對公辦幼兒園附屬辦園點進行聯合現場查驗,並加強日常監管。
通知強調,各相關單位舉辦的公辦幼兒園附屬辦園點選址布局、園舍建筑、設施設備、人員配備、安全管理等應符合《海南省公辦幼兒園附屬辦園點設置標准》和《幼兒園工作規程》《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有關要求。相關文件可登錄省教育廳網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