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記者從海南省交警總隊獲悉,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海南省公安機關在全省范圍開展為期5個月的摩托車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
據不完全統計,8月1日至24日,海南省發生涉摩托車(電動摩托車)交通死亡事故18起、死亡20人。通過警方初步分析,這些死亡事故都涉及摩托車、電動摩托車,主要違法行為包括酒駕、無証駕駛、無牌車上路、疲勞駕駛等,事故多發生在省道、鄉道、村道。
據介紹,集中整治期間,各地公安機關執行嚴重違法頂格處罰:凡是摩托車超員載人的,一律就地卸客並依法處罰﹔凡是駕乘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的,一律當場整改,違法行為未消除的不得放行﹔凡是查獲未注冊登記、逾期未檢驗的摩托車,一律查扣,並責令摩托車所有人(管理人)限期辦理相關登記、檢驗業務﹔凡是查獲達到報廢標准的摩托車,一律依法收繳並送交回收企業強制報廢﹔凡是再次飲酒后駕駛摩托車的,一律行政拘留﹔凡是醉酒或再次飲酒駕駛摩托車、酒后駕駛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一律吊銷駕駛証,並依法追究相關刑事責任﹔凡是涉嫌被盜搶摩托車,一律移交給當地刑偵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