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警將嚴查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

2020年09月02日18:00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為進一步強化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堅決遏制未達法定年齡駕駛電動自行以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因酒駕醉駕、不戴安全頭盔等嚴重交通違法並肇事致禍,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決定於9月1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省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嚴重交通違法攻堅整治行動。省交警總隊明確提出:凡是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或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人員的,一律依法處罰並通報學校加強教育。

此次攻堅整治行動主要在國省道、縣鄉道路和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多發、秩序混亂的城市道路,校園周邊道路及城郊結合部。重點整治摩托車酒后駕駛、無証駕駛、超員載人、駕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闖紅燈、逆向行駛等違法行為﹔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醉酒駕駛、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向行駛、駕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

據介紹,攻堅整治期間,各地公安交警執行嚴重違法頂格處罰﹔凡是摩托車超員載人的、駕乘人員未戴安全頭盔的,要當場整改,違法行為未消除的,不得放行﹔凡是查獲未注冊登記、逾期未檢驗的摩托車,一律查扣摩托車,並責令摩托車所有人(管理人)限期辦理相關登記、檢驗業務﹔凡是查獲達到報廢標准的摩托車,一律依法收繳並強制報廢﹔凡是再次飲酒后駕駛摩托車的,一律行政拘留﹔凡是醉酒或再次飲酒駕駛摩托車、酒后駕駛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一律吊銷駕駛証,並依法追究相關刑事責任﹔凡是涉嫌被盜搶摩托車,移交給當地刑偵部門處理。

通過攻堅整治行動,實現到2020年底,全省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率達到100%,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得到基本遏制,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肇事交通事故明顯下降,死亡人數同比下降10%以上,不發生因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肇事的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魏川博)

(責編:陳海燕、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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