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巡視組向10個省直單位黨組織反饋巡視情況

尤夢瑜 通訊員王華

2020年09月17日10:13  來源:海南日報
 
原標題:省委巡視組向10個省直單位黨組織反饋巡視情況

  按照七屆省委第七輪巡視統一部署,2020年4月至7月,省委派出9個巡視組,對省委政法委、省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委黨史研究室、省人大機關、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省統計局、省政協機關、省工商業聯合會、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省接待辦公室、省檔案局、瓊台師范學院、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18個省直單位黨組(黨委)開展常規巡視﹔對五指山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白沙黎族自治縣等4個脫貧攻堅重點市縣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農業農村廳、省科學技術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民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務廳、省扶貧辦、省殘疾人聯合會等13個省直重點責任單位黨組(黨委)開展脫貧攻堅“回頭看”專項巡視﹔對省交通運輸廳黨組開展省級公共工程項目專項巡視。8月18日至19日,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聽取省委第七輪巡視情況。9月4日,省委“五人小組”會議聽取了七屆省委第七輪巡視綜合情況匯報,同意巡視組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對本輪巡視給予了充分肯定,對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提出了明確要求。

  近日,省委巡視組陸續向上述單位反饋了巡視情況,重點反饋了巡視中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現將首批公布的10個省直單位巡視情況主要問題摘編如下。

  省委政法委:一是落實新時代黨的政法工作有差距。二是指導推動政法單位加強制度建設和抓落實力度偏弱。三是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四是一體推進“三不”機制建設發力不夠。五是對黨建工作領導不力。六是執行干部人事工作制度不到位。七是統籌政法人才隊伍建設有差距。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省紀委監委等有關方面處理。

  省委黨史研究室:一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學懂弄通做實上有差距。聯系實際學習研究不夠深入,總結歷史經驗、提供史志資政作用發揮不夠充分,為發展特色文化產業提供支撐不夠。二是領導班子凝聚力戰斗力需進一步增強,教育激勵黨員干部奮發有為成效不明顯。三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仍然存在。對市縣史志材料審核把關不嚴,服務基層意識不強,指導推動基層工作存在不合規現象。四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到位。主體責任意識不夠強,機關紀委主動作為不夠,項目管理不規范,存在較高廉政風險。五是黨建工作較為薄弱。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不到位,組織生活不夠嚴肅。六是干部人事制度執行不到位。干部選任程序不規范,干部人事檔案審核工作不嚴。

  省人大機關黨組: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新部署新要求有差距。對習近平總書記就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發表的一系列重要講話深入研究、主動作為不夠﹔督導各工委充分運用特區立法權不足﹔提請立法修法缺乏主動性,執法監督剛性不足﹔跟蹤問效機制不完善。二是機關黨組領導作用發揮不充分。機關黨組樞紐作用未能充分發揮﹔執行民主集中制存在偏差。三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仍然存在。調研工作安排缺乏統籌,存在“扎堆”現象﹔推動代表聯系群眾和代表建議辦理機制乏力﹔代表聯系人民群眾平台建設不平衡﹔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缺乏評估。四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夠有力。對人大代表紀法教育缺失,內控監管不到位﹔《海南人大》印發等工作存在廉政風險。五是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有差距。機關黨組組織生活制度執行不嚴格﹔對干部的培養使用缺乏考核評價體系﹔干部人事檔案管理不夠規范。

  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黨組: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精神有落差。二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措施不夠有力。三是履行職能職責堵點多,為自貿港建設提供資源要素保障能力比較差。四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夠到位,履行監督執紀職責有短板。五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比較突出。六是工程項目監管亂象叢生,存在廉政風險。七是執行選人用人規定不嚴格,高層次專業人才匱乏。八是落實環保督察、巡視等整改工作推進緩慢。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省紀委監委等有關方面處理。

  省生態環境廳黨組:一是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差距比較大,落實重點工作舉措不夠有力。二是履行職能職責存在短板。三是攻堅克難精神不足。四是落實省級環保督察和行政執法不到位。五是抓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意識欠缺。六是打造生態環保鐵軍不強不硬,選人用人程序不規范,干部監督管理缺位,市縣生態環境隊伍建設薄弱。七是落實環保督察、審計等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省紀委監委等有關方面處理。

  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一是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重大決策還存在偏差,落實主體責任重形式輕實效,國有資產存在流失風險。二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仍存在短板,推動省屬國企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力度不強,廉政責任壓力傳遞不夠,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仍然存在,慢作為現象比較突出。三是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還存在不足,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有缺失,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推進國資系統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力度不夠,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到位,人才引進和培養的力度不夠。四是落實巡視、審計、主題教育發現問題的整改還不徹底,對上輪巡視反饋問題整改缺乏動真碰硬的精神,沒有完成“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期間的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專項整治工作,省屬國有企業主題教育整改落實進度緩慢。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省紀委監委等有關方面處理。

  省政協機關黨組:一是落實中央和省委新部署新要求,改革創新政協機關工作不足。對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未制定具體貫徹落實措施,協商民主工作機制不夠健全,服務政協委員相關機制平台建設滯后。二是機關黨組領導作用發揮不充分。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夠規范,機關黨組和各分黨組均未按要求進行黨內分工,機關黨組有的重大事項由秘書長會議審定。三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仍然存在。組織實施提案立案審查工作弱化﹔落實專題協商要求不到位﹔對調研課題缺少規范要求和評估辦法,發揮委員主體作用不夠充分﹔調研活動存在“扎堆”現象。四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機關黨組成員檢查督促分管部門和下屬單位落實監管職責壓力傳導不夠﹔委員紀法教育工作薄弱,違紀違法問題時有發生﹔對主管社團管理不到位,領導干部違規兼職。五是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有差距。支部組織生活制度執行不嚴﹔個人事項報告錯漏問題仍時有發生﹔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管理工作滯后。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省紀委監委等有關方面處理。

  瓊台師范學院黨委: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和中央12號文件精神有落差,實施基礎教育提質工程主動擔當作為不夠,推進教育領域對外開放力度不足,落實人才發展戰略也存在較大差距。二是聚焦本科院校內涵建設和推動學院改革發展不夠有力,與本科院校建設要求相匹配的機構設置、制度建設、師資力量、科研能力、校園治理等存在不足。三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還有短板,思想政治理論課吸引力不強,學生入腦入心不夠。四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有差距,履行“兩個責任”不夠到位,一些領域存在廉政風險,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仍較突出,干部不干事不擔事現象仍然存在。五是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存在不足,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不夠扎實,基層黨組織標准化建設推動不夠有力,選人用人工作存在干部交流輪崗機制不健全、調整配備不及時、干部隊伍斷層較嚴重等問題。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省紀委監委等有關方面處理。

  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黨委:一是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自貿港建設的部署要求有落差,推動學科專業設置對接全省產業發展戰略不夠,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有脫節,落實人才發展戰略有差距﹔落實中央、省委關於辦好高職院校的要求有落差,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存在較大差距,對學生實用技能的培養重視不夠。二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到位,以案促改和較真碰硬不夠有力,監督執紀問責失於寬鬆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財經紀律問題時有發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依然存在,一些重點領域違規問題多發,廉政風險較大。三是學院黨委落實黨建責任制不夠到位,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模范先鋒作用發揮不充分,干部選拔任用落實“凡提四必”不嚴,干部管理工作存在短板。四是履行巡視整改主體責任不到位,在部署、監督和檢查等方面擔當不夠,有的問題邊改邊犯。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省紀委監委等有關方面處理。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黨委:一是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精神有偏差,學習浮於表面,學用結合不到位。二是黨的領導弱化,黨委領導核心作用不強,推動公司轉型發展力度不大,實現國有資產增值保值辦法不多。三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夠有力,監督執紀不嚴。四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仍不同程度存在,作風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存在過度審批,管控流於形式。五是對黨建工作認識有偏差,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仍存在短板,黨建與業務工作“兩張皮”問題突出。六是選人用人存在薄弱環節,人才培養體系不健全,人才發展通道不暢,隊伍結構失衡。七是落實巡視問題整改不徹底,重難點問題依然突出。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省紀委監委等有關方面處理。

(責編:潘惠文、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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