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海口8月27日電(記者 毛雷)8月27日,海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相關情況。
《辦法》一共十二條,主要明確了五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明確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基本條件,即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包含本年度12月當月)以及簽訂1年期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等勞動關系証明材料。對於無法繳納社保的境外人才,提供1年期以上勞動關系証明材料即可享受。
二是明確高端人才的條件,即人才管理部門認定的人才或一個納稅年度收入達到30萬元以上。年收入30萬元以上,是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關於“以薪酬水平為主要指標評估人力資源類別”的要求,結合海南實際收入情況提出的高端人才界定標准。這是一個動態標准,會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三是明確緊缺人才的條件,即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行業緊缺人才目錄。該目錄由省級人才部門公布並動態調整,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及法定機構的人才。
四是明確清單發布程序,由省人才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匯總梳理提出。
五是明確享受方式、事中事后管理等內容,包括失信懲戒、爭端解決等方面。
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個人所得稅政策優惠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優惠力度大。香港最高個人所得稅率為17%, 新加坡最高個人所得稅率為22%,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率最高達45%,經營所得稅率最高達35%,而海南實際稅負不超過15%。二是優惠范圍廣。目前在國內部分區域實行的針對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個稅優惠政策,范圍僅限定於境外人才,海南自貿港個稅優惠政策沒有限定人才來源地,境內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同樣適用。
據介紹,《辦法》的印發,是實施海南自由貿易港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最重要的一塊“拼圖”。哪些人才可以享受、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如何落實執行.....這些問題都已經清晰明了。相信這項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稅收政策,一定會吸引全球英才匯聚海南,共同參與海南自由貿易建設,共同分享中國改革開放紅利。
《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
新聞多看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