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海口1月25日電(王碩)記者從洋浦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獲悉,近期,海南省金融監管局會同省商務廳、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分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聯合印發《海南省關於支持洋浦保稅港區開展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的工作措施》,推動洋浦保稅港區新型離岸國際貿易健康有序發展,助推海南自由貿易港區域性新型離岸國際貿易中心建設。全文如下:
海南省關於支持洋浦保稅港區開展
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的工作措施
為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和海南省委、省政府關於打造區域性新型離岸國際貿易中心的要求,提升貿易質量,推動洋浦保稅港區新型離岸國際貿易健康有序發展,助推海南自由貿易港區域性新型離岸國際貿易中心建設,在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前期出台《關於打造區域性離岸新型國際貿易中心先導性項目的工作實施方案》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前期出台《關於支持海南開展新型離岸國際貿易外匯管理的通知》的基礎上,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支持外匯結算便利創新。銀行機構應遵守“了解客戶、了解業務、盡職審查”的展業原則,在具有真實、合法的交易基礎、商業合理性和邏輯性,不存在涉嫌構造或利用新型離岸國際貿易進行投機套利、轉移資金等異常交易情況的前提下,可自主決定審核交易單証的種類。同時應根據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的特點制定業務規范,完善內部管理,提升服務水平。
二、支持監管措施創新。監管機構要密切跟蹤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的創新發展,按照“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主動回應市場訴求,持續提升管理服務水平。支持監管機構探索進行飛行檢查和委托第三方機構對企業進行新型離岸國際貿易審計,參照檢查和審計情況,依法完善下一步監管措施。
三、健全信息共享機制。依托海南省數據共享可信交換平台,推進洋浦保稅港區新型離岸國際貿易信息共享,探索建立由海關、外匯、稅務、交通運輸、大數據管理等部門共同參與,多渠道多方式依法進行實時數據交換的信息共享機制。
四、支持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支持新型離岸國際貿易企業享受自貿港企業所得稅優惠。
五、加大財政獎勵力度。支持洋浦經濟開發區出台全球貿易商計劃,根據新型離岸國際貿易企業的綜合貢獻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支持。
六、完善配套金融服務。探索設立新型離岸國際貿易企業服務中心,為企業提供政策咨詢、企業培訓、研究報告、項目協調、金融法律等各類服務。積極引進各類金融機構和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為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發展提供包括風險對沖、保險、融資、供應鏈金融、會計、審計等綜合服務。
七、提升銀行展業能力。鼓勵銀行在洋浦保稅港區設立二級分行或網點。推動銀行從總行及境內外分行抽調熟悉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的專業人才支援洋浦保稅港區開展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業務。
八、加強行業自律建設。強化行業各類市場主體的自我約束,探索成立新型離岸國際貿易行業協會。
九、優化人才發展政策。推動將新型離岸國際貿易企業中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納入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清單,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及相配套的人才落戶、購車購房、配偶就業、子女入學、住房保障等優惠政策。
十、合力推進招商引資。由洋浦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海南省商務廳和海南國際經濟發展局會同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合力做好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的招商引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