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一贯重视少数民族工作。1949年3月,琼崖区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将海南岛五指山腹地的白沙、保亭、乐东和琼中四县划为琼崖少数民族自治区。同时,设立中共琼崖少数民族自治区工作委员会,陈克文任书记;成立琼崖少数民族自治区行政委员会,主任陈克文,副主任王国兴(黎族)、陈斯德(苗族)。不久,王国兴作为黎族代表出席了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参加了开国大典。1951年1月,海南军政委员会决定进行新行政区域划分,将海南岛分为东、西、南三个区,撤销琼崖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区工委、自治区行政委员会也同时撤销;将白沙县划归西区办事处领导,乐东县和保亭县划归南区办事处领导,琼中县建制于1950年6月撤销。
1952年4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成立。1955年10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改为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图为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地委全体委员合影留念。资料图片
1952年4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的有关规定,设立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地方委员会,隶属中共华南分局和海南区党委领导,赵光炬担任自治区地委书记。
同年4月5日,广东省政府发出《关于推行民族区域自治与成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的决定》。4月20日,根据海南行署《关于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指示》,成立由王国兴(黎族)为主任,陈斯德(苗族)、赵光炬为副主任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6月25日至7月1日,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首届人民代表会议在乐东县抱由镇召开,大会宣布成立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选举王国兴(黎族)为主席,陈斯德(苗族)、赵光炬为副主席,政府驻地为乐东县抱由镇。1953年3月,广东省委任命李黎明为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地委书记,赵光炬改任自治区地委第二副书记。7月8日,自治区地委和政府由乐东县抱由镇迁驻保亭县通什镇(今五指山市通什镇)。1954年1月1日,海南行署同意将陵水、崖县正式划归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管辖,管辖范围扩大到7个县、32个区、457个乡,面积占海南岛的1/2,人口56.79万人。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政府非常重视民族自治政策的实施。一项重要措施是民族自治机关民族化,主要表现为:其一,权力机关民族化;其二,政府机关民族化;其三,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另一项重要措施是注意培养和提拔少数民族干部。1952年11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干部学校创立,由自治区主席王国兴兼任校长。学校分期分批培训自治区各县、区、乡干部,培训时间为期6个月。此外,1952年至1954年,全自治区共选送175人到中南民族学院、中央民族学院、海南团校学习,抽调1100多名区、乡干部到自治区干部学校进行业务轮训。1952年至1958年,海南区各级少数民族干部人数由376人增加到2119人,年均增加290人。
1955年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改为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地方委员会相应改为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地方委员会,赵光炬任书记。1957年3月,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地方委员会改称为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隶属广东省委领导。
1955年10月12日至17日,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举行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成立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选举王国兴(黎族)为自治州州长,陈斯德(苗族)、韩立人、林岳川(黎族)、王玉锦(黎族)、赵哲忠(苗族)为自治州副州长。
1987年12月18日,海南建省筹备组在自治州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宣布《国务院关于海南建省筹备组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设立民族自治县和三亚市升为地级市的批复》。经国务院同意:第一,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原自治州所辖市县继续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优惠政策。第二,设立保亭、琼中两个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三,设立白沙、陵水、昌江、乐东、东方5个黎族自治县,县以下苗族聚居区可设苗族乡。第四,将三亚市升格为地级市。
文章来源: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
文字整理:丁洁
音频制作:孟凡盛
主播:枉源
往期回顾:
第2集:海南党史百件大事|国民革命军南讨胜利和琼崖革命统一战线的形成
第8集:海南党史百件大事|中共琼崖特委第一次扩大会议和琼崖革命根据地的形成
第9集:海南党史百件大事|琼崖第一次土地革命高潮与琼崖第一次反“围剿”斗争
第14集:海南党史百件大事|琼崖第二次反“围剿”斗争及母瑞山艰苦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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