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底子薄、基础弱,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很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很大比例,农业税成为国家财政支持工业化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农民负担问题逐步突出,引起党中央高度重视。从1990年起,党中央开始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大决策,并率先在一些省份的部分县市开展试点。
海南虽然直到2002年才在琼海、琼中两市县试点,但海南农村税费改革最终却走在全国前列。
2003年,海南农村税费改革即迈出大步:取消乡统筹,取消屠宰税,降低农业税率。
为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减轻农民税收负担,根据中央和海南省有关文件精神,2004年3月19日,海南下发了关于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的通知,除烟叶外,对原农业特产税产品一律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农村税费改革迈出关键性一步。
2005年1月1日起,海南开始免征农业税。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一年结束两千多年“耕皇土纳皇粮”历史。同时给予农民种地各种补贴,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使海南农民率先进入“无税时代”。同时提出“城乡互动、三次产业联动”解决“三农”问题的主思路。
除推行各种惠及农民的改革外,政府还直接拿钱补贴农民。
海南荔枝丰收,果农乐开花。林言摄
据统计,改革前海南农民共有六项负担:农业税及附加、农业特产税、乡统筹、村提留、屠宰税、农村集资教育等。改革后,农业实现“零税负”,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2006年1月1日,我国废除了延续2600年的农业税。从这天起,绵延了2600多年的农业税宣告终结,不仅扭转了长期以来农民负担过重的局面,同时也意味着我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进程的提速。
在国家各项扶持三农政策的支持下,到2020年底,海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21万户64.97万人全部脱贫,600个贫困村(含67个深度贫困村)全部出列,5个贫困县(含1个深度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发生率从2015年底的8.3%下降到接近零水平,“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
进入自贸港时代后,海南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数据显示,2021年第一季度,海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703元,名义增长18.6%,高于全国16.3%的平均水平。
资料来源:综合海南日报等
统筹:赵鹏
音频制作:孟凡盛
主播: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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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集:海南党史百件大事|中共琼崖特委第一次扩大会议和琼崖革命根据地的形成
第9集:海南党史百件大事|琼崖第一次土地革命高潮与琼崖第一次反“围剿”斗争
第14集:海南党史百件大事|琼崖第二次反“围剿”斗争及母瑞山艰苦岁月
本栏目由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和人民日报社海南分社、人民网海南频道联合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