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变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村容村貌脏乱差和乡风民风落后状况,2000年9月,海南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至2020年底,全省已建成文明生态村累计达到19926个。
海南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一是试点阶段。2000年,海南首先在儋州市、文昌市、琼山市(今海口市琼山区)等地60多个试点村进行试点。
二是推广阶段。2002年,文明生态村建设成为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在全省18个市县及国有农场全面推开。2002年4月召开的中共海南省第四次代表大会提出,用5到8年时间,把全省半数以上自然村建成文明生态村。
三是综合创建阶段。2005年1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在海南召开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座谈会,把海南文明生态村建设誉为“一条创建和谐农村社会的新路子”。2006年,各市县以文明生态村作为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政策和各项工作的综合“抓手”,扶贫、改厕、改水、沼气、民房改造、修路等项目的资金,与文明生态村工程建设捆绑使用;计生、治安、科普、普法、党建等工作同步进行。
四是全面提高阶段。2007年海南把文明生态村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目标、任务、内涵上统一起来,全面提高文明生态村建设。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大边村,风景如画。张杰 摄
2011年7月,中央文明办组织11个省(区)文明办主任在海南召开文明生态村建设调研座谈会,进一步推广海南文明生态村建设的经验。
2017年至2019年,海南连续每年召开全省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2018年1月,海南省文明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各地各部门要经过5年努力,到2022年全省文明生态村创建实现全覆盖,50%以上的村镇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镇。
2020年3月9日,海南省文明办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县结合省委“一抗三保”(抗疫情、保畅销、保生产、保增收)要求,积极推动文明生态村创建深入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
文明生态村建设极大地改变了海南农民封闭落后的生活方式,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质量和农民生活质量,已经成为服务“三农”,提升农村“三个文明”建设水平的综合抓手,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实践证明,海南的文明生态村建设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载体,同时为全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有价值的启示,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文章来源: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
文字整理:丁洁 赵哲先
统筹:赵鹏
音频制作:孟凡盛
主播: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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